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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 >>> 梅毒的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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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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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毒是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染病,属于性传播疾病(STD),病原体为苍白螺旋体,其传染多由于不洁性交或胎盘传播,发生于后天及先天。梅毒之临床表现甚为复杂,有多种损害,时显时隐。早期梅毒主要侵犯皮肤、粘膜,晚期梅毒可侵犯全身各组织与器官。

    [传染途径]人是梅毒的惟一传染源。其传播途径常见有以下几种:

    1.性接触传染

  2.胎盘传染梅毒孕妇,在妊娠期内梅毒螺旋体能通过胎盘及脐静脉感染胎儿,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和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3.产道传染

  4.非性接触传染

  5.输血感染

  6.间接接触传染

  [梅毒的分期]梅毒根据传染途径的不同可分为获得性(后天)梅毒和胎传(先天)梅毒。又可根据病程长短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

  [临床表现]

  一期梅毒(primarysyphilis)主要症状为硬下疳(chancre),初起为一小红斑,触之有软骨样感觉,典型硬下疳为一圆形或椭圆形边缘清楚、周边隆起、基底平坦、肉红色、表面有少量浆液分泌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周围有炎性红晕、直径约1-2cm的无痛性溃疡。常为单发,个别有1-10个。约3-8周硬下疳可不治自愈,遗留暗红色表浅性瘢痕或色素沉着。

  二期梅毒(secondarysyphilis)一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螺旋体由淋巴系统进入血液循环形成螺旋体菌血症,引起皮肤、粘膜、骨骼、内脏、心血管及神经损害,称二期梅毒。常发生于下疳消退后3-4周。常见皮肤粘膜损害,皮疹泛发对称,多呈古铜色,好发于掌跖。皮疹一般无任何自觉症状。皮疹破坏性弱但传染性强,不经治疗持续数周可自行消退。

  三期梅毒(晚期梅毒)(tertiaryorlatesyphilis)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经过一定潜伏期,一般为3-4年,最长可达20年,有40%梅毒患者发生三期梅毒。除皮肤粘膜、骨出现梅毒损害外,还侵犯内脏,特别是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危及生命。

  [实验室检查]

  可分为梅毒螺旋体检查、梅毒血清试验和脑脊液检查。

  (一)梅毒螺旋体检查适用于早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

  (二)梅毒血清学试验为诊断梅毒必须的检查方法,对潜伏梅毒血清学诊断尤为重要。梅毒螺旋体感染后产生两种抗体即非特异性的抗心脂质抗体和抗苍白螺旋体抗体。

  1.非苍白螺旋体抗原血清实验包括①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VDRL试验于硬下疳发生后1-2周出现阳性,一期梅毒只有2/3VDRL试验为阳性。多数二期梅毒者的滴度至少为1:16,VDRL试验假阳性者的滴度在1:8以下。②血清不加热的反应素试验(USR)。③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

  2.苍白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灭活的或死的螺旋体或其成分来检测螺旋体抗体。包括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苍白螺旋体血凝试验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共2-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1次/日,肌注,连续10-15日,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0.5g,4次/日(2.0/日),口服,连续15日;或多西环素0.1g,2次/日,口服,连续15日;或红霉素,用法同盐酸四环素。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240万U,臀部肌注,1次/周,连续3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1次/日,肌注,连续20日为一疗程。也可根据情况停药,2周后进行第2个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多西环素0.1g,2次/日,口服,连续30日;或红霉素,用法同多西环素。

  (三)妊娠梅毒

  1.根据孕妇梅毒的分期不同,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方案进行治疗,用法及用量与同期其他梅毒患相同,禁服四环素、多西环素,必要时可增加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日。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3个月注射一疗程。

  3.对青霉素过敏者,只选用红霉素治疗,每次0.5g,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日,二期复发及期梅毒连服30日。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梅毒治愈标准]

  1.临床治愈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鼻等)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2.血清治愈抗梅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清学反应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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